關于2021年高州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采購項目的澄清公告
關于2021年高州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采購項目的澄清公告
各潛在投標人:
茂名市匯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和茂名市匯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上提交了2021年高州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采購項目(項目編號:MMHZ-21GM-027)的招標公告,因項目需要原因,現將原招標文件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:
1、原公告招標文件中“第二部分采購項目內容”中“四、商務要求(一)總體要求”的內容“4.成交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采購人部署的抽檢監測工作,依法出具檢驗報告,并送達給采購人。檢驗完畢后,必須在48小時內(智慧食藥監網上填報系統)填報相關信息。另外,抽檢方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擅自將檢驗結果告知被抽檢單位,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。”更正為:“4.成交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采購人部署的抽檢監測工作,依法出具檢驗報告,并送達給采購人。檢驗完畢后,必須在48小時內(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)填報相關信息。另外,抽檢方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擅自將檢驗結果告知被抽檢單位,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。”。
2、原公告招標文件中“第二部分采購項目內容”中“四、商務要求(二)實施要求”的內容“11)網上填報:由成交人負責,檢驗完畢后,應當及時網上(智慧食藥監網上填報系統)填報相關信息。”更正為:“11)網上填報:由成交人負責,檢驗完畢后,應當及時網上(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)填報相關信息。”
3、原公告招標文件中“第四部分合同書格式”中“三、商務要求(一)總體要求”的內容“4.成交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采購人部署的抽檢監測工作,依法出具檢驗報告,并送達給采購人。檢驗完畢后,必須在48小時內(智慧食藥監網上填報系統)填報相關信息。另外,抽檢方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擅自將檢驗結果告知被抽檢單位,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。”更正為:“4.成交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采購人部署的抽檢監測工作,依法出具檢驗報告,并送達給采購人。檢驗完畢后,必須在48小時內(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)填報相關信息。另外,抽檢方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擅自將檢驗結果告知被抽檢單位,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。”。
4、原公告招標文件中“第四部分合同書格式”中“三、商務要求(二)實施要求”的內容“11)網上填報:由成交人負責,檢驗完畢后,應當及時網上(智慧食藥監網上填報系統)填報相關信息。”更正為:“11)網上填報:由成交人負責,檢驗完畢后,應當及時網上(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)填報相關信息。”
本澄清公告為2021年高州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采購項目招標文件的修改,如有與招標文件產生沖突或不一致的,以本澄清公告為準。
茂名市匯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2021年0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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